青島凱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 300 萬件汽車內飾件加工項目
青島凱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3 月份,是一家專門從事汽車內飾件制造、加工、銷售的生產企業。公司已于 2016 年年底投資 700 萬元人民幣建設了“汽車內飾件表面噴涂建設項目”,該項目租賃青島新甲元服裝有限公司的 2#廠房的第二層車間作為生產車間,建設內容主要為 3 條噴涂生產線并配備 1 臺 0.5t/h 生物質熱水供暖鍋爐(鍋爐為萬級恒溫恒濕潔凈度車間中央空調系統的配套設備,生產用熱使用電),項目不生產汽車內飾件,僅為來料噴涂加工,設計產能為年噴涂 1000 萬件汽車內飾件。該項目已于 2017 年1 月 24 日取得環評批復(青環黃審[2017]38 號),并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取得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青環黃驗[2017]156 號)(因 0.5t/h 生物質熱水鍋爐未建設,因此該驗收不包含生物質鍋爐及其配套環保工程);2018 年 1 月,企業建設“鍋爐技術改造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增 1 臺 1t/h 的燃氣熱水常溫鍋爐代替原環評 0.5t/h 的生物質鍋爐,該項目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取得環評批復(青環黃審[2018]50 號)。目前,該天然氣鍋爐已建成,擬于 2018 年供暖季(11 月)辦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手續。
為適應市場需求,青島凱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擬投資 200 萬元人民幣建設“年產 300萬件汽車內飾件加工項目”,項目租賃青島新甲元服裝有限公司的 2#廠房的第一層西側車2間作為生產車間(現有項目所在車間樓下),主要建設內容是:購置 2 條噴漆生產線(底漆、面漆各 1 條)及其他表面加工設備,設計生產能力為年加工 300 萬件汽車內飾件的規模(不生產汽車內飾件僅為來料加工)。改擴建項目預計于 2018 年 12 月建成投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 年 1 月 1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 年 9 月 1 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2017]第 682 號)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 44 號)(生態環境部令第 1 號)中規定:“二十五、汽車制造業 71 汽車制造”“有電鍍或噴漆工藝且年用油漆量(含稀釋劑)10 噸及以上的零部件生產”做報告書,“其他”做報告表,“僅組裝的”做登記表,該項目為汽車塑料零部件的加工項目,且年用油性漆料 10 噸以下,因此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設單位委托我單位承擔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我單位接受委托后,認真研究了該項目的有關資料,并進行實地踏勘、調研,收集和核實了有關資料,
編制了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暨大氣環境影響專項報告。
/haixigreen/uploadfiles/file/20180927/20180927100610321032.doc
為適應市場需求,青島凱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擬投資 200 萬元人民幣建設“年產 300萬件汽車內飾件加工項目”,項目租賃青島新甲元服裝有限公司的 2#廠房的第一層西側車2間作為生產車間(現有項目所在車間樓下),主要建設內容是:購置 2 條噴漆生產線(底漆、面漆各 1 條)及其他表面加工設備,設計生產能力為年加工 300 萬件汽車內飾件的規模(不生產汽車內飾件僅為來料加工)。改擴建項目預計于 2018 年 12 月建成投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 年 1 月 1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 年 9 月 1 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2017]第 682 號)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 44 號)(生態環境部令第 1 號)中規定:“二十五、汽車制造業 71 汽車制造”“有電鍍或噴漆工藝且年用油漆量(含稀釋劑)10 噸及以上的零部件生產”做報告書,“其他”做報告表,“僅組裝的”做登記表,該項目為汽車塑料零部件的加工項目,且年用油性漆料 10 噸以下,因此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設單位委托我單位承擔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我單位接受委托后,認真研究了該項目的有關資料,并進行實地踏勘、調研,收集和核實了有關資料,
編制了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暨大氣環境影響專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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