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金雋銘船舶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小件金屬配件熱浸鋅線改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二次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小件金屬配件熱浸鋅線改建項目
建設性質:技改
建設單位:青島金雋銘船舶表面處理有限公司
項目簡述:該公司位于青島市黃島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大珠山北路889號中鋁青島輕金屬有限公司院內,占地面積7392m2,建筑面積7392m2,建筑內容包括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環保工程。其中主體工程包括1處生產車間等,公用設施包括給排水、供氣、供電等,環保設施包括污染物治理措施等。項目投資2000萬元改建1條小件金屬配件熱浸鋅線,項目建成達產后可實現年熱浸鋅約2萬噸。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防治措施
運營期環境影響
(1)廢氣
①項目產生廢氣主要有酸霧(氯化氫)、熱浸鋅煙塵、加熱爐燃燒廢氣等。項目設置1個封閉酸洗車間,酸霧經風機收集進入2座酸霧凈化塔處理后由2根20m高排氣筒排放(P1、P2)。HCl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鋅鍋側邊設置吸風口進行鋅煙收集,收集的鋅煙經管道經過1套“三級水噴淋除塵”處理后,經1根20m高排氣筒(P3)排放。顆粒物排放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要求;排放濃度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表2中重點控制區的限值要求;NH3排放速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二級標準中的限值要求。鋅鍋加熱爐燃燒廢氣經1根15m高排氣筒(P4)排放,廢氣中煙塵、SO2、NOx排放濃度均滿足《山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4-2018)表2中重點控制區的限值要求。
②經預測分析,無組織排放的氯化氫、顆粒物、氨的貢獻值均很小,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程度和影響范圍較小。項目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項目項目車間衛生防護距離定為技改車間外擴100m。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無敏感目標,可滿足項目衛生防護距離要求。因此,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不會對周圍大氣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2)廢水
該項目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
鋅煙吸收塔噴淋廢水全部定期排入助鍍池用于配置助鍍液;助鍍池液經除鐵再生系統處理后循環使用;水洗水補充酸洗池;地面沖洗廢水、酸霧塔廢水經現有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該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對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
該項目噪聲源主要來自行吊、風機等,其噪聲源強在70~85dB之間,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對設備基礎做減振、引風機進口加裝消聲器等,噪聲經廠區建筑物的隔聲、距離的衰減,廠界四周噪聲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的要求,項目運營期噪聲對區域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該項目產生廢酸液委托青島新世紀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回收處置;廢槽液、廢槽渣、污泥等委托鑫廣綠環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處置;廢鐵邊角料、鋅灰、鋅渣等外售綜合利用。
該項目固廢分類收集、分類處置,防止二次污染產生,通過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項目產生的固廢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5)環境風險
根據本報告提出的各項防范措施及應急措施,本項目環境風險水平在可接受范圍內。為防止危險事故的發生,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建議運行過程中,必須加強風險防范措施的設計和管理,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應急預案,并保證其有效運行。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該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項目選址符合城市發展規劃。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等污染,能夠滿足達標排放,環境影響預測表明上述污染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在切實落實環保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各項環保指標能夠滿足相關標準要求,項目的建設從環境保護角度可行。
四、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在公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索取環境影響報告書。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請公眾提供個人準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別、工作單位或住址、聯系電話;
2、根據您掌握的情況,認為該項目對環境質量造成的危害、影響及程度;
3、您對該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4、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并簡要說明原因。
六、建設單位與環評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青島金雋銘船舶表面處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王經理
聯系電話:18560660999
地 址:青島市黃島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大珠山北路889號中鋁青島輕金屬有限公司院內
郵 編:266400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青島潔瑞環保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山東青島即墨市西環二路588號
郵 編:266200
聯系電話:0532-68005088
青島金雋銘船舶表面處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