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德鑫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廢棄資源綜合回收加工再利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的相關要求,“青島德鑫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廢棄資源綜合回收加工再利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已于2018年12月15日進行了第一次網上公示,現將項目建設的環境影響分析結論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況進行第二次公示,使公眾對項目情況進一步了解,并通過公示了解社會公眾對建設項目的態度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現對“青島德鑫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廢棄資源綜合回收加工再利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如下:
一、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廢棄資源綜合回收加工再利用項目
建設單位:青島德鑫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項目位置: 項目位于青島市西海岸新區辛安街道辦事處黃河西路46號
項目概況:項目總占地面積 56 畝,規劃建筑面積7713平方米,購置國產設備 69臺套;新上生產線主要用于報廢汽車回收加工3萬輛,廢鋼鐵回收加工80萬噸,廢舊家電、機電產品回收加工30萬臺,廢塑料回收加工改性造粒1萬噸。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防治措施
(一)大氣環境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
項目有組織廢氣主要為汽車拆解廢氣(非甲烷總烴)、氟氯昂廢氣、家電人工拆解灰塵、廢鋼鐵粉碎廢氣(顆粒物)、廢塑料擠出廢氣(VOCs)。無組織排放廢氣主要為未被收集的汽車拆解廢氣(非甲烷總烴)、氟氯昂廢氣、家電人工拆解灰塵、廢塑料擠出廢氣(VOCs)。
主要防治措施為:
有機廢氣治理措施:汽車拆解廢氣(非甲烷總烴)、氟氯昂廢氣、家電人工拆解灰塵產生量均較小,于車間內無組織排放;廢鋼鐵粉碎產生的粉塵由破碎機廢氣收集管道(收集效率視為100%)引至旋風除塵器+布袋除塵器處理設施處理后,最終通過15m高的排氣筒G1排放;廢塑料擠出廢氣經集氣罩收集進入一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裝置”廢氣治理設施處理后,最終通過15m高排氣筒G2高空排放。
通過采取相應的廢氣治理措施后,并根據大氣環境影響預測結果,項目對周邊環境敏感保護目標及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二)水環境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
項目主要廢水來源于汽車拆解車間地面沖洗廢水、廢塑料清洗廢水、職工生活污水。項目不取用地下水,對地下水水位和水量不會產生影響。
主要防治措施:項目拆解車間地面沖洗廢水、廢塑料清洗廢水、職工生活污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可以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規定的洗滌用水要求,及《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1中“直接排放”水污染限值要求,處理后的廢水部分回用于清洗工序;剩余廢水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鐮灣河水質凈化廠處理。
因此項目產生的水環境影響很小。
(三)聲環境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
項目營運期噪聲主要來自舉升機、行吊機、廢鋼鐵破碎機、塑料破碎機、風機等設備噪聲,噪聲源強在70~90dB(A)。
主要防止措施為: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合理的總體布局,舉升機、行吊機、廢鋼鐵破碎機、塑料破碎機、風機等高噪聲設備均設置在密閉車間內,采用隔聲、基礎減振、消聲等降噪措施;風機設置在室外,加裝隔聲罩,加強廠區綠化,利用建筑物墻體隔聲吸聲作用降噪。
因此項目設備產生的噪聲及交通噪聲對項目內部及周邊敏感點影響不大。
(四)固體廢棄物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及職工生活垃圾。
主要防治措施為:一般固廢外售或者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定期清運;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只要規范處理,固體廢物對企業內部和周邊環境不會產生影響。
三、環評結論
(一)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論
1、大氣環境質量現狀
項目廠址、山東科技大學公寓、東小莊村3個點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1小時濃度及24小時平均濃度、PM10 、PM2.5 24小時平均濃度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各監測點位非甲烷總烴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2.0mg/m3)要求。
2、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
項目附近南泥溝泊村及辛安街道辦事處2個監測點位,地下水各項指標均能夠《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Ⅲ類標準要求。
3.聲環境質量現狀
監測期間,四個廠界晝夜噪聲值均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區標準。
(二)環境風險結論
本項目涉及易燃有毒化學品少,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本項目風險類型主要為火災、爆炸產生的次生污染物及污水處理站運行異常導致出水不達標的現象。建設單位通過風險防范措施的設立和應急預案的建立,事故的環境風險處于可接受水平。
四、公眾咨詢途徑
(一)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本項目主要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項目附近相關民眾。
2、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本項目的建設持何種態度,并請簡要說明原因;
(2)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
(3)您對本項目的建設還有什么具體意見。
(二)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及聯系方式
若您對項目有什么意見和看法,請于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反饋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來電、傳真、來函、電子郵件均可。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本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的建設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項目建設單位:青島德鑫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聯系人:董經理
電話:18363911068
項目環評單位:青島潔瑞環保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姚工
電話:13105326220
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自公示之日起10天內。
本次公示內容已由建設單位確認無誤,公示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由建設單位和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負責。
建設單位:青島德鑫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環評單位:青島潔瑞環保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201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