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科美軌道交通設備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件動車內裝件技術改造項目環評報告表
青島科美軌道交通設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主要從事動車內裝件加工。該公司于2018年6月租賃青島星火橡機股份有限公司1座面積3000m2的已建廠房,投資200萬元建設“年加工10000件動車內裝件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對動車內裝件來料件進行打磨、噴漆處理,該項目于2018年8月通過青島市環境保護黃島分局批復(青環黃審[2018]257號),于2018年11月完成廢氣、廢水環保設備自主驗收,固體廢物尚未驗收。原項目噴底漆、面漆工序共用1個噴漆房,噴漆效果差,不能滿足客戶需求,噴底漆后不能即刻噴面漆導致工作效率低,為了改善噴漆效果、緩解上述問題,該公司擬在原車間內增加1個噴漆房作為面漆房、2個烘干房(一用一備),實現噴底漆、面漆工序分開工作,建成后,全廠共有2個噴漆房(1個底漆、1個面漆噴漆房)、3個烘干房(兩用一備),使用的漆料用量、種類不變,產品產量不變,仍為年加工10000件動車內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年9月1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17]第682號),項目在開工建設前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44號,生態環境部令第1號)中的有關規定,該項目屬于“72、鐵路運輸設備制造及修理”中的“其他”類,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為此,建設單位委托我單位承擔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我單位接受委托后,認真研究了該項目的有關資料,并進行實地踏勘、調研,收集和核實了有關資料,編制了環境影響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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